一、西班牙大学概况
(一)大学及校区
据立思辰留学360介绍,西班牙的大学教育历史悠久。最早的大学创建于中世纪,从十三世纪开始大学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加强。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三十年里,大学的数量开始增多。2013年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西班牙共有82所大学,其中有80所大学为教育型大学。由236个采用面授模式教学的大学校区和112个采用非面授模式教学的大学校区、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中心构成。
82所大学中,有50所为公立大学,32所为私立大学。其中私立大学的数量在最近几年增长迅速,自2001年起至今,新增了14所私立大学,几乎每年新增一所。自2001年起新增的私立大学中,有4所采用非面授教学模式。加上已经存在的这种教学模式,到2013-2014学年共有6所采用非面授教学模式的大学开设官方的大学教育课程。
西班牙各地区大学信息链接 https://www.educacion.gob.es/notasdecorte/busquedaSimple.action
在与欧洲高等教育共同体系(EEES)对接后,在西班牙大学学习的结构由三个阶段组成,即为学士、硕士、和博士。这些学位主要包括以下学科门类:人文与艺术,科学,卫生科学,社会学与法学和工程学与建筑学。
西班牙的大学以综合性大学居多,每所综合性大学通常都会开设上述学科科目。除了综合性大学外,还有理工类大学,这类大学以科学技术来学科的教学见长。远程大学作为面授教学模式大学的补充,也是日益显示出它的独特作用。
在西班牙,每一百万人拥有大学数量为1.75所。如果仅针对18到24岁之间的人口,每百万人拥有大学数量为24.6所。总之,在西班牙每所大学面向569852人服务。如果仅计入年龄在18到24岁之间的年轻人,每所大学则面向40584人服务。如果只考虑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大学总人数,每所大学平均有学生19000名。
2013-2014学年在西班牙全境内有1030个大学校区开设官方课程。较大的自治区大学校区数量较多,分别是安达卢西亚有151个; 加泰罗尼亚有150个;马德里有156。在这些地区共注册有2998个学科教研室。马德里自治区有599个,安达卢西亚有544个,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学科教研室的数量与该地区大学校区的数量相比有较大差距,为376个。在大学中注册有481家研究所,29个博士点和47家大学医院。
(二)学制及学分
1、学制
全日制本科通常学制四年,双学位学制五年。
全日制硕士分为一年制硕士和两年制硕士。
博士的学习阶段、研究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为期3-4年。
西班牙高等教育学制平均年限为4.66年。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制的平均年限为3.9年。欧盟21国高等教育学制的平均年限为4.11年。也就是说,西班牙的高等教育要求学生多学几乎一个学年。
2、学分
ECTS学分制是欧洲高等教育共同体(EEES)内所有大学执行的标准,该学分体指确保了欧洲不同高等教育体系的一致性。
ECTS学分制基于学生的个人学习,包括学时、作业及实习的成绩。一个ECTS学分等于25小时的学习,在全日制情况下,一学年的学习可获得60ECTS学分。
学士学位要求完成240个ECTS学分,包括毕业设计。基础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60学分; 校外实习个60学分; 本科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最少6学分,最多30学分; 参与文化活动最多获得6个学分。学生每学年最少注册9个学分,最多可以注册90个学分。
硕士分为一年制硕士和两年制硕士,一年制硕士要求修满60个ECTS学分,两年制硕士要求修满120个ECTS学分。
博士学习旨在对学生的研究技能进行更高水平的培养。博士学习分为两个阶段,值多少会获得60个学分,这60个学分可以是在硕士阶段获得的,另一个阶段是研究阶段,由学生完成原创研究成果的答辩,即博士论文答辩。
(三)教学日历
大部分西班牙大学把一年分为两个学期。第一学期通常在9月中旬到10月初开学,12课程教学阶段,1月份进入考试阶段。第二学期1月底或2月初开学,5月底结束课程教学阶段,6月份进入考试季。通常7月和8月为大学的暑假。
教学日历根据大学不同而有所变化,有些大学会把一学年分为三个学期。
(四)注册费
如果分析每名西班牙学生的总学费,金额达62319美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此学费金额为57774美元。欧盟21国的此学费金额为60674美元。
1、本科学位注册费
2013-2014学年大学教育学费增长减缓。然而不同自治区间的学费标准差异相当大。这归咎于下列几个原因:一是各自治区和学位和专业创立时间不同;二是不同学位包含实验多寡不同;三是各自治区大学里开设的学科不同。
2013-2014学年与上一学年相比,本科注册费年平均增长了2.9%,所有自治区的第一次注册费平均价格为18.42欧元/学分。如果注册一个60学分的本科课程,假设不重复注册,那么,一学年的注册费为1105欧元。
如前文已经提到的,不同自治区大学注册费不同:加利西亚的注册费最低,平均价格为11.89欧元/学分(这个价格在最近三个学年都得以保持)。注册费最高的是加泰罗尼亚,为33.52欧元/学分。马德里是大学注册费涨幅最高的自治区,涨幅为20.3%。
不同自治区间执行的注册费政策有所不同。实验数量最多和实验数量少的学位间之的注册费在安达卢西亚自治区实行统一价格,也就是不区分大学学位包含实验的多寡,统一执行第一次注费价格为12.62欧元/学分。而在加泰罗尼亚包涵实验最多和包涵实验最少的学位间的注册费相差14.26欧元/学分。或在卡斯蒂利亚-莱昂,该注册费差价达13.05欧元/学分。
不同自治区大学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注册的罚款比重不同。有9个自治区第二次注册费为第一次注册的两倍,其他自治区第二次注册费的涨幅较小。例如,在加泰罗尼亚地区第二次注册费比第一次注册增加22.6%。在巴斯克自治区第二次注册费是第一次注册费的68.5%。总之,每个自治区的大学注册费费价格政策由各个自治区确定,因此造就了各个自治区大学注册费的差异。在某些情况下,不同的自治区之间的大学注册费价格差异是非常大的。
2、硕士学位注册费
专业硕士的平均注册费与上一学年度相比几乎持平(26.89欧元/学分)。尽管各个自治区的表现不同,如安达卢西亚专业硕士的注册费平均下降了33.9%; 埃斯特雷马杜拉降低了1.4%; 其他的自治区有的学费价格保持不变,有的适度增长了1%到3%。专业硕士注册费最高的是马德里自治区,其平均价格为42.75欧元/学分。加泰罗尼亚专业硕士的注册费为40.88欧元/学分。
实验最多和最少的专业硕士学分注册费地区一览表 (欧元/学分)(2)(3) . 2013-2014学年
Prec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áxima 实验最多的专业每学分注册费
Prec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ínima 实验最好的专业每学分注册费
非专业型硕士注册费的平均价格为40.11欧元/学分。与上一学年相比下降了7.8%。几个不同的自治区都对这一类型硕士学费进行了下调,如加那利群岛,与上一学年相比非专业硕士注册费下降了50.9%,从2012-2013学年的71.53欧元/学分下降至本学年35.15欧元/学分; 安达卢西亚大区非专业硕士的注册费也有大幅下调,从69.84欧元/学分降至的41.5欧元/学分,降幅为40.6%;卡斯蒂利亚-莱昂地区下调了18.7%; 阿拉贡地区下调了7%。
实验最多和最少的非专业硕士第一次注册费 (欧元/学分)(2). 2013-2014学年
Prec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áxima 实验性最强的学分的学费价格
Prec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ínima 实验性最弱的学分的学费价格
如果按实验数量多寡计算所有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和非专业硕士)的注册费的话,可以看到与往年相比:实验数量多的学位,学费从39.5欧元/学分降到了36.2欧元/学分。实验数量少的学位,学费从31.7欧元/学分降到了30.3欧元/学分。
硕士学位注册费根据实验数量多寡的变化没有本科学位的区别大。许多自治区甚至为专业硕士和非专业硕士都制定了统一的学费标准,并不区分实验的多寡。
硕士学位第一次注册平均价格的演变(欧元/学分)(1)(2)
Precio med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axima 实验最多的专业每学分平均注册费
Precio medio del crédito enexperimentalidad minima 实验最少的专业每学分平均注册费
(1) 上述平均价格的计算即涉及使学生具备从事某项职业的资格能力的专业型硕士,也涉及其他类型的硕士
(2) 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需就本学费统计数据中的分数咨询各个自治区的详细信息。
(3) 专业型硕士是那些使学生具备从事某项职业的资格和能力的硕士学习课程。
信息来源: 学费统计数据. 教育、文化与体育部
3、博士学位花费
不同的自治区,博士学位注册费方面,无论是学术监督的费用还是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费用,都存在巨大的差异。根据1月28日颁布的99/2011号皇家法令的规定,博士学术监督的平均费用为259.61欧元。博士论文答辩的费用为152.93欧元。
二、 留学前准备
(一)国际学生入学西班牙的政策
西班牙提高教育质量组织法对隶属外国教育体系的学生申请就读西班牙本科学历和录取要求的说明如下:
2013年11月9日颁布的提高教育质量组织法(以下简称新法)对2006年5月3日颁布的教育法(以下简称旧法)第38条所规定的大学官方本科教育录取条件进行了修订。旧法第38条规定,大学官方本科教育的入学和录取条件为考生已经获得高中或同等学历,新法对此进行了修订; 新法规定,部分大学本科不一定把通过大学入学考试作为录取的唯一要求,基于此,针对已获得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制定了下列大学录取程序:
制定标准
录取程序只基于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最终成绩标准制定。
大学权限
新法确规定录取条件最终由大学确定。在录取条件中,除了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最终成绩标准,大学还可以自行设立考试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特殊评估。
附加规定第33条针对已经获得欧洲高中学历或国际高中学历,以及隶属于欧盟内国家教育体系的学生或和西班牙已经签署国际协议的国家的学生,规定如下:
1、下列类型的学生同旧法令第37条所规定的已经获得高中学历的学生申请注册西班牙大学申请条件相同:
(1)根据1994年6月21日签署的卢森堡公约所制定的欧洲学校章程的有效规定,获得欧洲高中学历的学生。
(2)获得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文凭组织颁发的国际文凭的学生。
(3)隶属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教育体系的学生或在互惠的基础上已经和西班牙就此签订相关国际协议的国家的学生。这类学生必须符合其所属教育体系规定的大学入学要求。
2、在前述不同教育体系内所获得的学位、学历或研究证明,与本法令第37条规定的高中学历具有同等效力。
对于已经获得高等技术学历和高等体育技术学历的学生,以及在外国学习并获得高中同等学位、学历或研究证明的学生,附加规定第36条对其大学官方本科的录取作了如下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政府制定基本条例允许各大学制定录取下列学生的程序: 已获本法令第44条、第53条和第65条规定的高等职业技术学历、高等艺术设计学历或高等体育技术学历的学生;在非欧盟成员国学习并获得高中或同等学位和学历的学生,其学历学位已经通过签订互惠的国际协议而获得认证。后面这一类情况的学生还必须满足认证其本人在海外学习获得的学历学位的其他要求。该认证程序必须遵循平等、公正、以及尊重成绩和能力的原则。并使用下列一个或多个标准评估学生:
(1)在以往课程和/或职业教育课程或具体科目中获得的最终成绩
(2)以往所获学历的教学计划和所申请的大学学历之间的关系。
(3)其他学术或专业培训。
(4)已经完成的高等教育学习。
此外,还可以制定特殊评估机制考察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如果学生所获学历、学位或研究证明隶属于外国教育体系,评估可采用英语进行,并注意两个不同教育体系之间教学计划科目的差别。大学可以确定整个或部分录取程序,以及互认录取程序中的评估结果。
实施计划
1、针对已获得西班牙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学生,自2017-2018学年开始执行新的大学官方本科入学和录取规定。
2、针对隶属于其他教育体系的学生,新规定自2014-2015学年开始执行。因此,附加规定最后一条第5条为这类学生制定了下列实施计划:
(1)针对获得欧洲高中学历或国际高中学历的学生, 2014-2015学年及以后学年入学的学生,必须符合新规定第38条和旧法附加规定第33条的规定。
(2)针对隶属于欧盟其他国家或已经和西班牙签署国际协议国家的教育体系的学生,2014-2015学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必须符合新法规定第38条和旧法附加规定第33条的规定。
(3)针对已获得高等职业技术学历、高等体育技术学历或在非欧盟成员国,且并未和西班牙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国际协议的国家教育体系内学习并获得其他等同高中学历的学历、学位或研究证明的学生,2014-2015学年及以后学年入学的学生,必须符合旧法令第36条附加规定的第34款的规定。
因此,按照本实施计划,在未来三个学年中,即2014-2015、2015-2016和2016-2017学年,原先的西班牙大学入学程序针对西班牙的高中学生继续有效。新法令第38条规定新修订的录取程序则自下一个学年,即2014-2015学年,就开始适用于隶属于其他教育体系的学生。
2014-2015学年起,适用于其他教育体系的学生的大学录取程序及要求
1、已获得欧洲高中学历或国际高中学历的学生,以及隶属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教育体系的学生或已经就此方面和西班牙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国际协议的国家教育体系的学生。这类学生必须符和其所属教育体系规定的大学入学要求。针对上述学生,在2014-2015学年即执行下列具体的有效录取要求:
(1)由西班牙国家远程教育大学(UNED)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学要求。
(2)在申请人符合入学要求的情况下,西班牙国家远程教育大学的教员将会根据5月4日颁布的EDU/1161/2010规定的标准,确定申请人的大学入学成绩(也称分数兑换)。
2、审查申请人的成绩,如果审查结果有效。那么国家远程教育大学即向申请人颁发证书,证明申请人所持学历具有进入西班牙大学学习的权利。上述证明自签发之日起有两年有效期,用以办理大学录取和大学注册的手续。根据5月3日颁布的提高教育质量法8/2013号法令第38条新修订的规定,大学可以结合学生高中阶段所获最终成绩标准和上述第2段引用规定所列的评价标准来确定大学官方本科的录取程序。
在涵盖2014-2015、2015-2016和2016-2017学年的这段过渡时期,针对已获得西班牙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学生仍然举行大学入学考试。若入学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时,大学可以自行设立的入学考试,并把在这些考试中所获得的成绩作为录取标准。
3、针对在非欧盟成员国且未和西班牙签署互惠学历互认国际协议的国家的教育体系下学习,并获得等同于高中学历的学历、学位或研究证明的学生,做出如下规定。
(1)隶属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教育体系或其他与西班牙签署适用于此方面的学历学位互认国际协议的国家的学生,虽然不符合各自的教育体系中大学入学的学术要求,但是能够认证其学历与西班牙高中学历具有同等效力。这类学生必须申请将其所获得的学历同西班牙高中学历进行同等学历认证。
(2)在涵盖2014-2015、2015-2016和2016-2017学年的这段过渡时期,这类学生可以参加大学入学考试。2014-2015学年的大学入学考试由西班牙国家远程教育大学根据2月6日颁布的EDU/473/2010规定组织举行,该规定对隶属于外国教育体系并已获得通过西班牙高中学历同等学历认证的学生的大学官方本科入学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与已获得欧洲高中学历或国际高中学历的学生,以及隶属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教育体系的学生或已经就此方面和西班牙签署互惠学历互认国际协议的国家的教育体系的学生一样,如果大学设有入学人数最高限额或产生竞争入学名额的情况,即入学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时,各大学在过渡时期也可以针对这类学生,大学可以自行设立的入学考试,并把在这些考试中所获得的成绩作为录取标准。
(二)签证和居留
学习或研究时间少于3个月的情况,不要求学生签证。
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少于6个月的情况,要求学生签证,但不需要在西班牙境内办理其他居留手续。
学习或研究时间超过6个月的,除了要求学生签证外,还要求在西班牙境内申请学生居留。这一手续必须在入境西班牙之日起一个月内申办,办理地点是西班牙国家警察局外国人事务办公室。
通常西班牙的大学都设有国际学生办公室,协助新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赴西班牙留学签证办理
签证申请可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西班牙签证递交。详情请点击以下相关链接。
1、 签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spainvisa-china.com/
2、 签证预约 https://www.vfsvisaservices.com/spain-global-appointment/Chinese/China/scheduleanappointment.html
3、 赴西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http://www.spainvisa-china.com/studies_documentrequired.html
4、 签证费用 http://www.spainvisa-china.com/studies_visafees.html
5、 常见问题 http://www.spainvisa-china.com/studies_faq.html
6、 申请时间 http://www.spainvisa-china.com/studies_processingtime.html
三、留学回国
1、学历学位认证知识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办理流程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版块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info6393.htm 。
2、 在驻西使馆教育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93488.htm
3、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办公地址及信息
马德里地址:Paseo del Prado, 28 – Madrid
(en el control deacceso se les darán las indicaciones necesarias)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到14点
其他地区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 http://www.mecd.gob.es/educacion-mecd/areas-educacion/universidades/educacion-superior-universitaria/titulos/legalizacion.html
4、 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 http://www.fmprc.gov.cn/ce/cees/chn/zxdt/t102098.htm
四、注意事项
(一)来西报到
欢迎您来西学习和研究,请登陆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教育组网站www.esedu.org,点击留学人员服务与管理系统登记注册。
(二)关于学位
经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批准的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都可以颁发本科、硕士(官硕和校硕)和博士学位。
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颁发的本科和博士阶段的学位都是得到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承认的学位。硕士阶段的学位分为官硕和校硕两种。
官硕是由西班牙教育、文化、体育部以国王的名义颁发的学位证书; 校硕是以大学校长的名义颁发的,有大学校长签字的证书,不被西班牙教育部、文化、体育部承认。
官硕证书上包含教育部授予的统一的学位证书编码,而校硕学位证书上不含有该编码。
西班牙教育部只为官硕学位做认证。相应的,不为校硕提供学位认证服务。
官硕学位证书的制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西班牙教育部的签字。校硕学位证书是由各大学校长签名并颁发的,不需要像官硕证书那样,经过教育部的签字。
官硕的代课老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校硕的代课老师没有学位要求,但必须是某个行业或领域的专家。
官硕的学费一般低于校硕的学费。
官硕和校硕的教学质量不能根据学位性质判断。来自西班牙教育部的观点,某些校硕的教学质量远高于某些官硕的教学质量。
官硕是以培养学生在专业学习、职业培训或研究领域中实现专业化为目的。校硕由大学的学位协调委员会制定统一的录取标准和教学大纲,更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取得官硕文凭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而校硕学位则不能作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西班牙教育部大学、研究机构和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查询 https://www.educacion.gob.es/ruct/home
五、教育组提供的服务
(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来西班牙留学人员抵西后,应在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教育组官网www.esedu.org的“在西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登记。完成学业回国前,根据需要向教育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关于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和具体办理办法请参照中国驻西班牙使馆教育组网站留学回国板块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93488.htm。
(二) 项目介绍
1、 2014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9890.htm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ea0c92f944d04fada6f36310d5053d55.shtml
3、 中国政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aspx?cid=93&id=2058
4、 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http://www.xjlxb.com/
5、春晖计划
“春晖计划”短期回国工作项目介绍
“春晖杯”创业大赛
6、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7、 百人计划
8、 千人计划 http://www.1000plan.org/
9、 “汉语桥”比赛 http://bridge.chinese.cn/
10、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 http://www.hanban.edu.cn/volunteers/node_9654.htm
11、中西文翻译比赛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5428.htm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为便于国家公派(费)赴西班牙留学人员尽快顺利适应新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集中精力完成学业和科研任务,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教育组制定了《驻西使馆公派留学生须知》。其中包括公派生派出后的报到流程、奖学金生活费发放、休假、提前/延期回国、购买回国机票和日常管理服务六项基本信息。详情请点击中国驻西班牙使馆教育组网站公派留学板块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4548.htm。
(四)汉语志愿者教师的服务与管理
公派汉语教师管理规定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7288.htm
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7289.htm
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http://www.esedu.org/publish/portal17/tab5158/info107292.htm
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国家现行的留学政策是什么?
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2、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为因私普通护照的,可给予办理(注:一九九三年底前出国持因公护照的留学人员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入出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内情况。
(二)留学人员如何联系回国工作?
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若需联系国内工作单位,有以下途径:
1、查阅中国留学英才网,按照网上所发布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内容填好后,邮寄或以E-mail方式发给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即可加入“留学人才、技术、项目供需信息网络系统”,并得到国内有关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和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续。
2、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需出具以下材料:
(1)本人护照;(2)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国外学位证书或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凡进修者需出示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4)国内用人单位的接收函;(5)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公函或已离职的公函;(6)如跨省、市调整的需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7)随迁的博士配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配偶关系证明;(8)随迁子女需出示子女关系证明,如系出国探亲子女需出示原地注销户口证明;(9)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Ш)”
与国内有关留学服务中心联系: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事前向其索取表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邮编:100083 电话: 010-62677800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412弄13号甲,邮编:200031 电话: 4717603
中国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5912070;传真:0532-5917081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江苏分中心、江苏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才市场国际人才流动服务部地址:江苏南京新模范马路92号,邮编:210003 电话: 344072 344101
中国烟台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地址:烟台市毓璜顶西路15号,电话:242393 242245 传真: 0535-24180
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省政府办公大楼617室邮编:570004 电话:(0898)5342291 5338331
直接与你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联系,待国内单位接收和本人回国后,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办理派遣及落户等手续。
(三)回国做博士后怎样联系、申请?
申请程序:
1、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索取《博士后申请表》等申请资料。
2、请我使(领)馆教育处(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表上签署意见。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申请人本人直接递交国内所申请单位审批。
3、申请人如对国内有关单位的情况不了解,可以通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帮助推荐,为其联系做博士后的单位。
应递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2)《专家推荐信》;(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现在国外的留学博士应提供)(5)《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凡需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帮助其向国内有关单位推荐的留学博士必须提供)。
中国博士后流动站信息
国家博士后管委会的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里和平里中街12号;电话:64206942;传真:64206942
(四)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五)留学回国人员怎样办理户口手续?
1、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理由正当,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2、需要跨市、县安置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国家教育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证明,由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获得博士学位或调整到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凭省以上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明,可办理家属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六)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购买免税商品?
1、海关凭其所持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理验放手续。
2、留学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或国内居住地就近的免税外汇商品服务部门购买所需商品。
(七)、留学回国人员怎样购买免税轿车?
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1992年10月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1.上述人员办理购买国产汽车免税手续,须由本人事先确认需购买汽车的牌名型号及购车地点,再到所在地(下称备案地)海关提出申请,填写《自用物品申请表》(下称《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本人签字后,交海关注册备案,同时向海关交验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正本):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
(4)聘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进境时经海关签章的有效申报单证;
(6)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经海关签章的进境申报单证具有相应的免税限量和本人从境外带进的外汇(含现金和支票)额度,其有效期为六个月。
2.经海关批准购车的申请人应持装有海关签发的《准购单》第三、四联和《申请表》第四联的关封,直接到汽车生产厂家(或到生产厂家设在备案海关所在地的销售门市部)购车。购车申请人应主动将海关关封交付生产厂家销售部门报当地海关拆验。并在办理购买手续之后,索回海关签发的《准购单》并《申请表》第四联妥善收存。
3.经海关批准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上述人员,每年第一季度应主动将其车辆报备案地海关进行年审,年审时车辆所有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注的《准购单》并《申请表》第四联及海关要求的其它单证文件和在海关注册备案的车辆。每次签注的年审记录应有车辆所有人和海关经办人员亲笔签字。
4.上述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汽车,视同免税进口车辆,海关监管年限为六年。从提货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过户转让,如果在海关监管年限内过户转让,车辆所有人须事先报请备案地海关批准并补税,经海关批准过户转让的车辆,交通部门凭海关出具的证明办理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的过户转让手续,并由新车主补交车辆购置附加费。已满六年的免税车辆,车辆所有人应到备案地海关办理解除海关管理手续。
5.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免税车辆无故不按时报海关年审,未经批准私自转让或非法倒卖免税汽车者,海关按《海关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北京海关咨询电话:010-87783377转878/879
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autodutyfree.cn/
(八)怎样办理国外学历评估?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名称及学位授予办法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的教育和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也遇到麻烦,为使留学人员所获学历和学位证书得到合理认可,帮助国内用人单位妥善解决留学人员应享受的相应待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从1992年开始对留学人员在国外所获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评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有条件从事学历评估的机构。
网址: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栏目
(九)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怎样申请科研资助费?
1、凡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内或国外),年纪在四十五岁以下,在国外学习或进修一年以上,回国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国家教育部的科研资助经费。
2、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资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寄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在外留学人员,可在回国前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寄送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
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除了国家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专项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人事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基金、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
(十)留学服务中心投资事务处为留学人员提供哪些服务?
1、留学人员提供投资政策、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投向、有关地域的投资状况、投资环境以及申办程序、手续等咨询服务;
2、为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办企业、短期讲学、学术交流、合作科研、科技成果转让、新技术开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项目与资金等寻求国内合作伙伴,提供牵线搭桥中介服务。
(十一)留学人员回国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时,应向投资处提供哪些材料?
投资处在为留学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让、产品开发等项目服务时,留学人员首先应向投资处提供有关的项目文件,并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介绍
(1)项目简介及发展概况;(2)科技水平及技术可行性分析;(3)市场需求;()该技术是否已在所在国开发并生产,是否获得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请注明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2、生产条件
(1)生产原料;(2)厂房、电、水、汽等生产设施;(3)生产设备。
3、生产工艺流程
(1)生产工艺技术主要内容;(2)各项技术性能指标。
4、投资概算
(1)厂房;(2)设备;(3)流动资金;(4)配套生产设施。
5、经济效益分析
(1)产品生产成本;(2)管理成本;(3)利润分析;④回收周期。
6、环境保护
(1)有无废水、废汽、废渣;(2)相应的保护措施。
7、转让条件及合作形式
(1)技术转让许可方式(一次性转让、技术入股、其它);(2)转让费用;(3)合资或合作的条件。
并请说明项目所有权是属本人还是他人。在可能的条件下,请附图片说明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另请附上个人简历及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号
(十二)留学人员或团组短期回国讲学、学术交流、合作研究需向投资处提供哪些材料?
1、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函;
2、留学人员个人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交流、合作研究),需提供《留学人员短期回国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项目内容登记表》;留学人员团组短期回国工作需提供团组成员填写的《留学人员短期回国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团组填写的《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团组项目内容登记表》。
留学人员可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投资事务处索取以上表格。
(十三)留学人员回国结婚怎样办手续?
公派留学人员持护照、使(领)馆出具的未婚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换取结婚介绍信,到民政机关办理。
留学360,隶属于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中国A股上市公司立思辰:代码:300010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留学办理、教育投资、海外置业以及网络运营,是全球互联网留学开拓者,公司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新西兰、爱尔兰、瑞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30多个国家的800多家教育机构签约建立合作关系,协议覆盖2000多所海外大中小学,拥有经验丰富的留学咨询专家组成的留学专家团,其中78.6%拥有海外名校留学背景,高效有序的留学咨询系统和安全快捷的后勤保障队伍,为留学生提供从咨询、申请、签证、接机及住宿等留学一条龙服务。历程8年,公司已为数万名中国学生提供了留学咨询和院校申请。